據香港《文匯報》報道,“賊的士”又出動犯案。一名馬來西亞女游客專誠來港購物,前天(3日)下午滿載而歸,截乘的士到機鐵九龍站(東涌線和機場快線的九龍站)時,疑誤上“賊的士”,在抵目的地前被的士司機訛稱“壞車”騙落車后,旋即開車載同行李絕塵逃去,女事主痛失總值逾23萬元(港元,下同)財物,包括多個名牌手袋。
據報道,女事主前日在尖沙咀游客區(qū)購物,至下午5時許滿載而歸,在加拿芬道上了一部的士往港鐵九龍站,打算乘機鐵往機場。但的士沿雅翔道往九龍站途中突停下,司機表示“壞車”要求她下車轉乘其他車輛,女事主不虞有詐下車之后,司機未待她取回行李即開車絕塵而去,女事主欲追無從唯有報警求助。
遇上“賊的士”51歲女事主姓林,早前持馬來西亞護照來港旅游,損失財物包括3個新買的名牌手袋、11條腰帶及一只手鐲,總值23.2萬元。因事出突然,女事主未及記下的士車牌,涉案的士司機年約30歲至40歲,戴眼鏡及白帽,警方將翻查現場一帶的閉路電視錄像資料,看有否錄下案發(fā)經過及“賊的士”車牌等資料。
案中“賊司機”不排除汲取了早前“同業(yè)”失手被捕的教訓,選擇沒有閉路電視覆蓋的位置下手,警方正追緝其歸案。警方資料顯示,今年以來已發(fā)生最少15宗同類案件,財物損失逾60萬元。
根據警方資料,今年以來至少發(fā)生15宗同類案件,警方不排除有“賊的士黨”犯案,曾派員偵查并拘捕“賊司機”,惟仍未能杜絕。
上月4日,3名內地游客乘的士到尖沙咀中港城準備離港,亦遇上“賊司機”失去總值6萬元財物。另在9月24日,一對加拿大籍華裔夫婦,由機場乘的士往灣仔時先被濫收車資,復遭“賊司機”搶走行李。警方其后透過“天眼”閉路電視追查,2日后在機場的士站尋獲涉案的士并拘捕懷疑“賊司機”,并起回事主的行李。
香港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(lián)盟主席黎銘洪早前曾建議,游客上車時應先索取車費發(fā)票,因車牌及的士司機證件可以偽造,但的士內的發(fā)票機較難“做手腳”,故發(fā)票上車牌資料真確度較高,有助追查。若司機當場拒絕打印發(fā)票,便可能是有問題,游客應拒絕上車,黎希望旅發(fā)局考慮把其建議刊印于派給游客的宣傳單張上。(中國新聞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