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訊 (李 佳 方由朝)日前,市工商局成功調處一起可能引發(fā)社會矛盾的建筑材料消費糾紛,當事雙方最終達成了15萬元的經濟補償協(xié)議。
7月25日,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接到商州區(qū)東店子村村民王某的申訴,稱其懷疑購買的某公司建筑材料存在質量問題,導致其基建工程受到影響,要求賠償24萬元。市工商局經過多次現(xiàn)場勘驗和調查取證,通過反復溝通和耐心勸解,當事雙方最終達成某公司一次性補償王某15萬元經濟損失,王某不再追究該公司任何責任的協(xié)議。
據了解,截至7月底,全市工商系統(tǒng)共計受理消費者申訴716件,已經辦理702件,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2.8萬元。